为保证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景谷县紧紧围绕县“十一五”节能减排总体目标,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强化污染源监管,调整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为景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为认真落实好节能减排工作,景谷县委、县政府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节能减排措施。县委、县政府与林板部、林化部、钟山糖厂、永平糖厂、泰毓建材有限公司五家重点排污企业分别签订了《景谷县重点企业“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认真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完成责任书所签订的各项指标、任务,用能和外排污染物控制在责任书签订的目标范围之内。同时,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结合景谷县实际,认真分析重点排污用能企业排污用能情况,辖区环境质量状况,按照“十一五”省市下达的总量和控制指标,制定了景谷县“十一五”排污用能总量年度削减计划,把削减量分配到排污用能企业限期完成,对国控企业主要污染物实施在线监控,对完不成削减任务的企业要求限期停产。其次是,认真落实排污评可证制度,认真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准确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景谷县目前已调查工业源140家,生活源340户,农业源785户,为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保障。
据了解,省市确定,景谷县“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1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0%的约束性指标,即:主要污染物COD(化学需养量)控制在2000吨以内,SO2(二氧化硫)控制在2890吨以内。为确保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目前正在实施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污水深度处理工程,力量生物有限公司钟山糖厂、永平糖厂真空无滤布吸滤机和酒精废醪液加工做“液态肥”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