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景谷加大“两违”建筑的整治力度,目前县城区已完成整改1375宗,整改率达85.67%,县城区违法建筑行为切实得到有效遏制。
依法依规宣传
县“两违”整治工作组通过召开社区“两违”整治工作会、入户开展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项整治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整治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阐明县委、县政府整治“两违”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加深群众对“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引导群众自觉支持和拥护全县“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部门沟通协调
对单位部门违建、企事业单位人员违建等情况进行排查,县“两违”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涉及企事业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违法建筑通知书》,并积极与涉及企事业单位沟通,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执法程序跟进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对在建城区立案调查的“两违”建筑,向违建业主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对逾期不自行拆除的,依照法定程序处理,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拆除。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605份,行政处罚288宗,罚金295269.16元,累计完成整改1375宗,其中强制拆除30宗3031平方米,整改率为85.67%。县城区私搭乱建得到有效遏制,市容市貌明显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