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确保全面依法治省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省委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考核纳入全省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2018年,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后,我省对标对表中央组建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由省委书记担任主任,省长、省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下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我省制定出台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制定省委工作规则、议事规则以及省委文件前置审核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一批省委党内法规,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机制,组织全省政法系统开展政治轮训……一系列重大举措,切实做到贯彻中央部署不漏项、体现云南特色有亮点,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格局。
健全完善规划体系 搭建起法治云南建设的“四梁八柱”
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法治云南建设的工作格局和制度机制,健全法治云南建设规划体系、组织体系、责任体系,为法治云南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制定出台《云南省2011—2015年依法治省规划》、《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云南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法治云南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规划方案,搭建起法治云南建设的“四梁八柱”。
近年来,云南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定位”,按照紧扣大局、着眼急需、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要求,全面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围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制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全面修订8个民族自治州、29个民族自治县的自治条例,批准了一批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立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修订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坚持以最严密制度最严格法治保护生态。
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后制定发展规划条例、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聚焦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民法典的决定,制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先后3次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
近十年来,全省共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46件、修改98件(次)、废止30件,批准州(市)地方性法规135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42件。
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不断提升公正司法质效
聚焦聚力明法、明权、明责制度体系建设,全省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红黑榜”制度,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自开通运行以来,企业和群众总体好评率达99.90%。
压减省级行政职权达60%以上,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一部手机办事通”可办事项达1379个。全省乡镇以上政府法律顾问实现100%全覆盖。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试点,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云南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成效显着。
2018年,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标准和备案审查体系荣获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2020年,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政治督察、政治轮训、政法委员述职、司法案件评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落实和健全司法责任制,加强执法司法权制约监督……聚焦主题主线,全省政法系统重完善、抓配套、促落实、提质效,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
推动健全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制度,全省三级法院平均员额比分别为38.48%、38.04%、33.33%,三级检察院平均员额比分别为34.70%、33.80%、29.59%;全面完成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全省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分别从1926个、2367个精简为1014个、1109个。
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省政法机关持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命案发案率年均降幅达13.70%。聚焦打击偷越国(边)境、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三大战役”,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非法出入境和走私、贩毒、越境赌博等违法犯罪发案数大幅下降,有力维护了边疆安全稳定。扎实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打掉涉黑组织166个、涉黑犯罪集团296个、团伙508人,抓获犯罪嫌疑人13658人,依法严厉查处了“孙小果案”、“乔氏家族案”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重大案件。
2021年,全省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95.86%,对扫黑除恶成效满意率达98.85%。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跨过怒江下乡开庭
深入推进全民普法 夯实法治云南建设基石
在法治云南建设中,我省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全面依法治省的基础性、战略性、保障性、长期性工程抓紧抓实,法治云南建设基石更加坚实。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全省建成法治教育基地580个,打造法治文化长廊450个、法治文化广场(公园)400个。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45个。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联查联调、社会综合治安联防联控、接边机构联建联治等机制,实现基层群众接待场所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全覆盖,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17505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693个,把矛盾纠纷处理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按照“一条主干、四张网”建设模式,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相关数据融合一体化,12348热线平台实现“7天×24小时”全天候“一对一”服务。全省共建成实体平台15923个,覆盖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1412个乡镇、14363个村(社区)和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的3个片区,基本形成上下贯通、各有侧重、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主干线”。
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成立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在美国、德国、老挝、缅甸、柬埔寨、泰国、斯里兰卡等国家设立15家境外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正在加大“走出去”步伐。
向少数民族群众发放宪法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