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2022年8月17日8时45分,墨江县公安局联珠派出所在开展旅店业检查中发现,联珠镇某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对某房间入住旅客的信息不按规定进行登记。以上事实有本人陈述、查获经过、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墨江县公安局联珠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