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袁以昌(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李文知(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规划综合科(对外交流合作科)、组织人事科、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市辐射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工青妇工作。
联系宁洱分局、景谷分局、景东分局、镇沅分局。
甘登平(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分管法规宣传教育科(生态文明建设科)、大气环境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澜沧分局、孟连分局、西盟分局。
谢添翔(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生态环境监测科(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分管乡村振兴工作。
联系思茅分局、墨江分局、江城分局。
李 勇(三级调研员):协助甘登平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各位领导按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工作协作关系,确保沟通及时、补台到位。领导联系分局主要负责监督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事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时研究部署、同时检查考核,具体环保业务工作按职责分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