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税务局上线第三方支付功能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纳税人使用移动支付,丰富纳税人缴税方式,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在原有三方协议缴款、招行“一网通”基础上,拓展上线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三种渠道的扫码缴税业务。
自2020年8月5日起,在电子税务局 “税(费)申报及缴纳”和“代开发票”模块可支持使用第三方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缴纳税费。同时,电子税务局也会积极探索其他办税场景,争取给广大纳税人带来更加便捷、良好的办税体验
(温馨提示:请纳税人仔细核对余额、个人征信信息和所持银行卡限额情况后,继续使用电子税务局第三方支付功能办理业务)
附件:电子税务局第三方支付功能操作流程.docx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0年8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yunnan.chinatax.gov.cn/art/2020/8/5/art_3836_377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