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综合景谷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情况及各单位、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编制2016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各项职能紧密联系起来,统筹推进,强化检查,不断提升工作实效,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努力提高“三服务”水平。对照省、市政府有关要求,细化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并将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牵头部门,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得到及时全面公开。
(一)不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围绕深化改革不断推进信息公开。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有力促进依法行政。按照省、市“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工作部署,已完成全县35个部门(25个县级部门、10个乡镇),308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制定工作,并在景谷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我县具有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实行“阳光执法”,不断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2.不断加大政策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同时在景谷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设立“国务院信息和省政府信息”专栏及时将国家、省、市发布的重要文件、政策法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转载和公开,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3.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扎实开展。及时在景谷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开县本级及各单位各乡(镇)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各乡(镇)及各部门、单位的本级预决算和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涉密部门除外)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细化公开说明“三公”经费决算涉及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4.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逐步健全。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全面公开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案、建设总套数等建设信息;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不断扩大建设信息的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工作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二是加大土地供应、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的公开力度。做好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等公共服务信息及国土资源规划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信息、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转让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的公开。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景谷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景谷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平台发布信息。三是全面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六公开、五办理”制度,即:在办证大厅将政务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公开,实行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等办理制度,不断拓展和延伸政务服务中心功能。重点公开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药品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和罚没物资处置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截止12月31日,景谷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47310件,办结率100%;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186项,进场交易额共计 6.8291亿元。
5.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大力推进。一是加大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棚户区改造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对扶贫政策、扶贫资金等信息的公开,对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减贫计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变化情况、精准扶贫专项行动等信息及时公开,确保扶贫对象能看到、能监督。二是大力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组织开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业务的规范化工作,规范相关办理流程,并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统一向社会公布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互助器具目录等信息。三是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
6.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不断深入。加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一是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定期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告、污染物减排、生态保护及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等,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二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办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认证检查公示、许可证注销公告等行政审批情况;及时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各餐饮单位和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及时公布餐饮单位量化分级情况和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三是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对办理的行政许可情况及时在政府公开网站公告;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二)不断扩大政务参与加强政策解读。
2016年,我县政策解读工作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进一步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在景谷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设立“政策解读专栏”,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得到及时全面解读。一是明确解读宣传重点。以市、县政府出台的涉及全市、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等重要政策规定以及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自治县政府、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等为解读重点,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文字说明以及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展现,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内容,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和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二是规范政策解读程序。坚持“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以自治县政府名义出台的政府重要规定和以自治县政府或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经自治县政府或办公室分管领导同志审批同意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和平台发布。同时,根据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群众反映的新热点,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二、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是积极打造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以“景谷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载体,建立信息发布和审核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各栏目内容保障工作。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县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75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并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对申请进行答复。全年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政府网站。依据全省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我县对无法保障正常运行的县直部门和乡(镇)政府网站提出关停意见,并按程序申报全部关停,将有关功能整合到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的功能。目前我县只有一个政府网站即:景谷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二)景谷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发挥景谷政务服务大厅作用不断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展示业务流程图、联系服务卡片、小册子等形式,将工作流程和办事要件进行公开。同时我县于2016年5月正式上线的“景谷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实现微信公众号与网络服务大厅的无缝对接,把网络服务大厅的信息发布、咨询投诉、服务指南等功能嫁接到手机平台上,“实体中心、网络大厅、手机平台”三位一体政务服务框架基本搭成。
(三)设立3个公共查阅点。2016年,县档案馆接待公众查阅查询档案4144件次;县图书馆利用图书流动点和流动图书车流转图书3600余册,电子阅览室共接待读者7246人次;2016年景谷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47310件,办结率100%。
四、组织领导、培训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组织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为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网站运行,各乡(镇)及县各单位、各部门确定一名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员协调处理本单位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人员、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学习培训。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三)完善制度建设。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年度工作制度》等制度汇编,确保了此项工作全面规范推进。一是在信息公开准备阶段,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二是在信息发布阶段,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认真编写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人应在公开信息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查,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三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依申请受理程序和我国现行保密有关法律法规,属于可以公开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四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乡镇和部门的年终考核工作,制定政府信息考核评估办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尚需进一步提高。少数单位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此项工作提高到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法定义务这一高度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单位工作时紧时松,少数单位没有做到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强。三是信息公开管理不规范。信息分类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不准确、不细致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信息公开不规范。有的单位信息经办人员分不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范围,从而导致一些必须公开、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公开。信息上传不规范。有的单位因工作人员变动,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不熟悉,技术操作不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们将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按照市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努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完善载体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使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作为县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板块,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在群众关心的社会民生问题方面更加突出方便性和时效性。全面落实政府党政内外网信息保障的工作责任,将每个栏目的保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全力做到信息发布常态化,信息公开正常化。
二是进一步严把信息质量。在组织整理政府信息工作中,把保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内容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真正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和科学性。
三是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抽查,特别是加大对部分进度相对迟缓和公开信息不完整的单位的督查和曝光力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在信息公开中防止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制度化的管理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