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思茅区应急管理局与区气象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提升暴雨、强对流天气等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通知》明确,要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信息横向互通。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气象局要健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值班人员24小时直联制度。区气象局通过云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将气象预警(等级)信息通过传真、电话、微信工作群组等方式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要强化气象红色预警区域防范应对指导。收到气象预警(等级)信息后,区应急局、防办要及时指导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并督促落实落细防范应对工作措施。对已发布气象红色预警(等级)信息但未启动应急响应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应急局、防办要及时提醒,并督导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强化“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措施。区气象局要按照《强降水递进式预报预警服务业务规定》开展强降水“1262”递进式预报预警服务工作,制作“提前12小时预报强降水(大于50毫米)落区精细到县(区)、提前6小时和提前2小时强降水预报落区精细到乡(镇、街道)”气象服务产品,并根据与区应急局提前商定的渠道及时发送。区应急局和防汛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强降水预报落区及时指挥调度,按照“提前12小时划定防范重点区、提前6小时预置救援力量并组织特殊人群转移、提前2小时组织受威胁人员转移”进行防范应对。实现预警信息在时间上逐步推进、空间上不断精准,预警内容更具针对性。
《通知》还要求,重特大灾害发生后,区应急局要会同区气象局组织开展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实施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衔接机制,提升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的精准性和科学性。